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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1月,基金来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依据「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设置条例」捐助新台币陆拾亿元做为本金,另外透过民间捐助加强推动各项业务。

    国艺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积极辅导、协助与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展演环境,奖励文化艺术事业,以提升艺文水平。本基金会设有董事会,负责督导基金会的业务方向与经费运用,监事会则是负责稽核财务执行状况,确保所有基金与经费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监事人选由主管机关文建会就文化艺术界人士、学者、专家和政府有关机关代表和各界社会人士中遴选,提请行政院院长审核聘任。本基金会工作内容计分四大方向,分别是「研发」、「补助」、「奖项」与「推广」。

    就国艺会的发展目标来说,希望能透过研究发展的工作,来检视与累积目标成果,并且建立政府与民间的管道,以利各方资源流通;而补助的分配与奖项的颁发,则是为了鼓励艺术工作者能长期从事创作,推广艺术教育;从推广的观点来看,则是致力于建立交流平台,让艺文信息能传递给艺术工作者与社会大众,从而打破藩篱、彼此交流。所有相关政策与计划,是由国艺会执行长率领各部门依董事会指示原则推动,我们的组织结构如下:

•  董事会/董事长
•  监事会/常务监事
•  稽核
•  执行长
•  一组(研究发展组):
负责研拟国艺会各项业务政策与发展方针,并提供艺文信息,调查,统计,分析与研究各项文化艺术奖助事业和特别规划的项目。
•  二组(甲类补助;包括音乐、舞蹈、戏剧、视听媒体艺术等类别):
负责研拟、倡导、推动及执行文化艺术奖助办法和其它项目业务。
•  三组(乙类补助;包括文学、美术、文化资产、艺文环境与发展等类别):
负责研拟、倡导、推动及执行文化艺术奖助办法和其它项目业务。
•  四组(资源发展组):
负责募集国艺会基金,处理国艺会对外之公共关系、执行出版及艺企合作项目业务,办理「国家文艺奖」颁奖典礼及后续推广活动。
•  行政组:
负责董、监事会会议的幕僚作业,管理人力资源、文书、印信、出纳、庶务,支持各组事项及其它项目业务。
•  财务组:
专责国艺会财务规划,编列及控制预算,审核各项费用、会计管理、决算事项,及其它项目业务等。

    国艺会最重要的业务,就是赞助、奖励、培育、推动和辅导民间艺文工作者或团体,而国艺会支持的艺文活动类型涵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文化资产(包括民俗技艺)、视听媒体艺术以及艺文环境与发展等,并因应时代潮流,鼓励创新的、具突破性、实验性与新观念的各种艺文形式。

    国艺会研拟、建立的补助机制,是为了协助艺文工作者与团体能依照程序申办补助,并逐步汇整信息,检视作业流程、整合业务,以制度化、现代化管理的观念,强化艺文环境的体质,让艺术创作者得以专心从事创作,让艺文组织得以永续经营。国艺会的这套补助机制,已成为国内重要补助单位的执行参考之一。

  除了平时定期收件的「常态性补助」,也有合乎年度规划的特殊「项目补助」项目,协助各领域的艺文工作者与团体,从事创作、展演、研习进修、调查研究、翻译、出版等等;透过公开透明的审查程序及评审原则,评选计划质量优良的申请案,给予经费补助。此外,每项补助核定通过之后,也邀请评审委员追踪考核,以确保获补助计划的执行质量。

  整体而言,国艺会致力于建构一个反映艺文生态的补助机制,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以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的工作环境,提升国内艺文水平。

网址:http://www.ncaf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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