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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元素 时尚表达”
时间:2009/3/1-2009/8/1 地区:上海    来源:
主办机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地点:上海市幸福路66号7楼
   

(作品征集时间: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8月1日24时整)

一、大赛背景:
    2009中华元素创意大赛是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指导下,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夏征农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并联合国内多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设计单位、设计师、媒体院校共同参与的大型赛事。
    大赛旨在利用2010年上海世博会契机,推广“中华元素”,面向社会征集具有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简称三民文化)特征的创意设计和艺术作品,鼓励三民文化的优秀标志性元素与外来优秀文化和时代先进文化相结合,通过创新、开发、产品化等形式,推动三民文化的延续、传承和弘扬,使三民文化走向大众的日常生活,活跃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大赛主题:
“中华元素·时尚表达”

三、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夏征农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
          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上海美术家协会
          各区、县文化(广)局
          香港美术家协会   台湾工艺研究所
          Arting365互动媒体平台
媒体联办:文广新闻传媒集团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中国新闻社上海分社  
          东方网    世博网
 
四、大赛范围:
创意设计:
A、生活用品;
B、服饰、配饰;
C、室内陈设品;
D、文化礼品、纪念品;
E、办公用品;
F、其他可提升生活品质及趣味性的创意小产品。
从产品外观、视觉呈现效果、功能等方向上单一或综合体现“中华元素”均可。
 
五、参赛对象:
专业组:
设计机构(单位)
专业设计人士
艺术家
各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师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校学生
社会职业设计师
(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均可报名参赛,团体内部必须界定相关权益并推举其中代表人)
非专业组:
成年组:年满(含)18周,除上述专业组以外的其他参赛者。
未成年组:18周岁以下,除上述专业组以外的其他参赛者。
 
六、作品要求:
1、大赛作品要求必须以“中华元素”为创作元素;
2、必须结合东方文化的内涵、具备国际化的视野,设计风格不拘;
3、提倡传统与时尚相结合的创作理念;
4、符合时代审美要求,结合群众日常需要,提升民众生活品位,通过设计,让生活更便捷、更多彩、更生态、更安全、更亲和、更温馨、更健康、更节能;
5、参选作品应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七、作品上传要求:
1、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以2维、3维或手绘形式进行主图表达,辅图必须包含该作品带尺寸数据的电脑三视图(含正面、侧面、整体效果图)。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打包成rar上传;
2、另上传网上作品展示效果图一张用于展示(可选择其中一个造型面),颜色模式为RGB模式,图像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JPG图片;
3、另必须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作品创意产生的说明和描述;作品的市场前景预测、市场价格预测和未来趋势;简要描述作品所针对的目标消费群;作品功能介绍,所选用技术、造型、材料的特性与理由,是否具备其他包含节能、环保与人文关怀等方面的附加价值;
4、创意设计类作品入围后,需参赛者制作实物模型进行最终评选;
5、应征者可自行选择加密展示功能,如选择加密,系统将自动视为放弃人气投票。
作者应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请作者留下真实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所有参赛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身份标记)。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即可,同步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有关声明及承诺的确认。在大赛网站可以进行作品展示、评论、投票及评选等操作。
作品提交地址:www.cyzh.org
特别提示:大赛官方网站www.cyzh.org作为唯一作品提交入口,不接收邮件、邮寄提交作品,通过邮件、邮寄提交的作品将视为无效。对于未按上述形式提供的作品,大赛组委会亦不负保管或退回义务。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开展“金凤凰奖”的评选,创意设计类具体奖项如下(分设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专业组:
综合类奖项: 
金奖:1名 (奖金5万元、奖杯、获奖者将获得3家媒体独家专访介绍、作品推荐)
银奖:3名 (奖金1万、奖杯、获奖者将获得2家媒体独家专访介绍、作品推荐)
铜奖:5名 (奖金8000元、奖杯、获奖者将获得1家媒体独家专访介绍、作品推荐)
媒体奖:5名 (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人气奖:5名 (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 (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金点子奖:(待定)(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单项最佳设计奖项:
A、文化礼品、纪念品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B、办公用品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C、室内陈设品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D、生活用品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E、服饰、配饰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F、其他类最佳设计奖:1名 (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特别奖:(待定)(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参赛者作品不重复获得以上奖项。
 
非专业组:
成年组: 
 金奖:1名 (奖金3万元、奖杯)
 银奖:2名 (奖金8000元、奖杯)
 铜奖:3名 (奖金5000元、奖杯)
 优秀奖:10名 (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未成年组:
 一等奖:1名 (奖金、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 (奖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 (奖金、获奖证书)
 
1、所有入围作品都将参加2009年10月举办的上海民博会,并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2010年世博会相关活动,通过知识产权交易等方式,对由世博会选定的部分作品进行市场开发。
2、获奖选手有机会成为签约设计师/艺术家,大赛组委会召集社会各大媒体以及公司/机构针对签约设计师/艺术家举办推介会,为获奖选手提供展示、推介自己的机会。
3、大赛组委会将针对获奖作品举办拍卖会,将获奖作品进行拍卖。
4、获奖优秀作品有机会获得将自己作品商品化、产业化的机会,并能获得适当奖励。
5、获奖作品及获奖选手有机会获得以上海媒体为主的报道,扩大获奖选手的知名度。
 
特别说明:
1、上述获奖作品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所有奖金皆为人民币。大赛相关方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2、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为共有,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授权人代为接收。
 
十、评选标准及评选流程
(一)评选标准
1、设计作品是否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宗旨,以及是否符合本次活动的参与范围;
2、设计作品必需具有原创性,参赛资料表达的全面性、系统性、条理性和视觉效果程度;
3、产品功能实现的可能性、产品技术性能的合理性、产品使用的安全、效率、舒适、情趣等方面的情况;
4、设计作品在制造工艺、成本等方面的实用性和创意程度;
5、在产品制造、使用、报废处理过程中,对减少材料、能源消耗,减少污染和有害气体排放,废物处理和再循环等方面的考虑;
6、设计作品外观造型与功能、结构、材料工艺结合的合理性;对使用对象的心理、审美、社会因素的满足程度;反映时代精神、民族特色、流行趋势的程度;在美学风格方面的贡献;
7、在满足新的市场需求、应用新的技术原理、构建新的使用方式、创造新的外观风格等方面的创新程度和创意技巧以及前瞻性;
8、设计作品应具备批量化生产的可实现性;
9、设计作品是否具有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以及是否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
(二)评选流程
1、采用专家评选、媒体记者评选、社会大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由专家初评时评选100件入围终评作品,终评时评出金奖、银奖、铜奖等奖项。
由媒体记者评选出媒体奖。
由社会大众评选出人气奖,评选方式分为官方网站线上投票(占评选总分30%)以及民博会现场投票评选(占评选总分70%)。
2、初评:征稿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作品入围评选,选出100件入围作品,进入终评。
3、终评:
 对入选进入终评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直接通知参赛者本人。入围参赛者需针对入围作品进行模型或样衣制作,参与线下终评。
入围参赛者将能体现设计方案的版面内容:中华元素创意大赛标题、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文字说明统一放置在1张60cm*90cm的展板设计图上,jpg格式,精度300dpi,于2009年9月15日前提交到大赛官方邮箱:zhys@arting365.com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打印制作。(展板内容上严禁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身份标记)
入围参赛者需按照设计概念制作不超过70cm X 70cm X 70cm规格的实体模型,服饰类样衣按1:1制作。每件入围终评作品将获得大赛组委会500元人民币制作费用补助。参赛者同时也可以提供能展示产品使用场景与特性的影像视频资料,视频文件格式为avi或mpg格式,用光盘刻录,于2009年9月15日前寄送至大赛组委会,逾期将视为参赛者自行放弃终评资格。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作品实物模型及展示效果图等设计资料来进行评审(只针对入围终评的作品),评选出各个奖项。(模型及视频内容中严禁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身份标记)
 
十一、参赛限制:

下列各项作品不得参赛:
1、非原创性设计,或存在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
2、不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相关设计要求的;
3、以团体形式参赛,但团体内部未能明确界定相关权益或未能推举其中代表人的;
4、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的。
 
十二、大赛流程及时间:
1、根据上海世博会筹备进程,本次大赛于2009年3月31日启动,于2009年11月30日结束。
2、大赛征集:大赛征稿于2009年3月31日开始至2009年8月1日北京时间24时整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赛资格。(注:以作品提交系统时间为准)
3、初评结果公布(预计):2009年8月10日
4、入围终评作品模型制作(预计):2009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
5、入围终评作品民博会展出(预计):2009年9月28日至10月8日入围作品在民博会进行预展,由媒体、社会大众分别评选出媒体奖及人气奖。
6、终评结果获奖名单公布(预计):2009年11月1日
7、颁奖典礼(预计):2009年11月30日

十三、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而且不得一稿多投。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之可能违反版权、专利、商标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所产生的指控概不负责。
2、所有获奖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对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提交给本次大赛的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获奖设计,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上海健生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所有获奖作者都将与大赛组委会签署知识产权转让书。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主办单位对有关比赛事项的一切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4、对于未获奖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优先与参赛选手协商受让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5、大赛组委会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相关服务。
 
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地址:上海市幸福路66号7楼
邮编:200052
联系人:孙先生 杨小姐
电话:021-62800005   021-50278342-712
传真:021-52712967   021-50278342-212
大赛官方网站:www.cyzh.org
 
十五、大赛法律顾问: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商建刚律师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本指南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发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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