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香港的当代艺术何源何从,何去何往,是我们关注的主题。为了响应中国文化部的号召,执行推动发展当代艺术的使命,重视艺术的学术基础,[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欣然责成主办 [星星香港 Starlight Hong Kong ]第一届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以发掘优秀当代艺术家及艺术品、以了解香港当代艺术的发展情况、以鼓励创作及提倡教育当代艺术、并与慈善机构[香港奥比斯]互动[艺术爱心]精神和[艺术爱心]工作。
主办: 香港[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 协办单位: 艺术果网 支持单位: 中国文化部市场中心 筹支持单位: 香港艺术发展局 赞助 (筹): 香港[信和集团] 慈善受惠机构: 香港奥比斯
主题
中国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大都会,是国际交流的中心和平台。在香港的艺术家泛如星星、如何发挥香港如星光的光芒、如何体现反影香港当代社会的星星现状、如何看香港将来星际的目标、如何表达香港市民星星和谐互助团结协力创造香港的精神、总之,如何星星香港……。任何有创意的当代观念、表现、表意、抽象、具象、形象、技巧的思维都是被接受的。
参赛细节
参赛资格:
参赛者须为18岁以上。 参赛者须以个人名义参赛。 在香港从事艺术的艺术家,非香港居民亦可参加。 经本促进会选拔为本促进会会员之艺术家。 欢迎艺术家报名参加。
参赛作品:
每位参赛艺术家只可递交参赛作品一件。
作品须为2009年1月1日以後完成的原创作品。
参赛作品必须从未参加过其他赛事或曾作公开发表。
抄袭、复制其他艺术家之作品不可交送参赛,本促进会有权拒收作品。
若参赛作品中包含了受知识产权保障之作品、影像或声音,如其他艺术家之局部作品等,参赛者必须提供证明档,确认已获原创者授权使用;参赛者亦须自行负责一切知识产权及版权之使用问题及法律责任。
本促进会有权拒绝任何作品参赛或取消其参赛资格而无须作出解释。如有任何争议,本促进会有最後决定权。
凡参赛者均属同意接受本促进会拥有将参赛作品刊登於网页、海报、报章、书刊及展览等权利,而不需给与作者任何报酬,因此参赛者亦不能提出任何索酬。
参赛作品以绘画和雕塑为主,如油画/柄稀胶彩画/水墨彩画,作品风格、物料均无限制。
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少於1.0米x1.0米/雕塑类作品尺寸不少於1.0米x1.0米x1.0米。
所有参赛作品应装裱妥当,如以框架或台座作保护,须以固定、完整、易於吊挂或摆放为原则;平面作品可用胶片覆盖,玻璃盖面恕不被接纳。
遇有参赛作品遗失及损毁的情况,本促进会不会负上任何责任。
慈善参赛报名费:
[报名费]用於部份捐赠予奥比斯慈善机构(无国界奥比斯眼科医院),各参赛者随心表现“艺术爱心”,[报名费]不定统一金额,但不少於港币200元[报名费]/位(2009年8月31日前缴交);400元[报名费]/位(2009年10月31日前缴交)。欢迎缴交超过400元[报名费]/位的表现慈善“艺术爱心”者与我们一起发展慈善“艺术爱心”工作。注:(报名後参赛资格不被取录者之[报名费]将不被退还。)
*另:
*國內參賽人士如不便匯款到香港,則請注明,主辦方另會安排通知付款方式。
[报名费]汇入以下银行账号:
香港东亚银行跑马地分行
户名: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有限公司
Asia International Contemporary Arts Promotion Association Limited
账号: 015-134-40026561
参赛方式
程序:邀请/自由报名/提交作品/选拔。
递交参赛报名表格方法:
参赛艺术家必须提交表格#01、表格#02和表格#03共三份档,连同银行汇款单正本(请在单上写上姓名及电话号码,并自行保留单据副本,作为已缴交报名费之证明)邮寄或速递至递交地点,邮件将以邮戳日期为准。
参赛报名表格及作品递交地点:
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火炭禾盛街10号海辉工贸大厦705室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第一次:2009年5月31日 第二次:2009年7月31日。
递交参赛作品方法:
参赛者必须提交不少於三张之作品电脑图片档案,包括图片或照片,并须储存为jpg、bmp或png模式,档案大小不能少於1MB,亦不宜过大,每张图片均须注明作品资料,将档案烧录於光碟中。
参赛者必须提交一张作品列印图片或照片作评审用途。
参赛者须就作品提交中文或英文提案一份(字数限为约100字,以Word格式输入文字并请存於光碟中及列印本一份)。
参赛作品必须包装妥善,亲身递交至递交地点。
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09年10月31日。选拔展地点:香港艺术中心。
选拔及展览
20件入围及获奖作品将被馆藏及於2009年10月份展览於[亚洲国际艺术促进会]所安排的艺术空间,向大众展示,展示地点时间另定。作品如有出售,则参赛艺术家与主办机构五五平分售价的收入。不获入选的作品则於作品选拔公布後3个月内退回给参赛者,本促进会将通知参赛者到主办机构指定地点取回。
评审委员会:
将由中国文化部,香港艺术发展局,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等代表及学术成员,香港与中国着名当代艺术家,艺评人,当代艺术推动人,名学术界人士,着名大学教授所组成。为了保密原因评审委员名单於参赛最後提交作品截止日期後公布。
作品评审日期:2009年10月
参赛结果公布日期:2009年10月
参赛结果公布方法:网络/展览/颁奖/传媒。
大赛入选奖项及入围作品安排
「2009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星星香港]金奖」(1名),获奖者可获得金奖奖牌及奖金港币30,000元; 「2009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星星香港]银奖」(1名),获奖者可获得银奖奖牌及奖金港币20,000元; 「2009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星星香港]铜奖」(1名),获奖者可获得铜奖奖牌及奖金港币10,000元; 「[星星香港]优秀艺术家大奖」(3名),获奖者可获得奖杯/[亚洲国际艺术促进会荣誉副会长]荣誉/ [奥比斯艺术大使]荣誉; 「2009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优秀奖」(10名),获奖者可获得奖牌/亚洲国际艺术促进会[艺术果奖]; 2009香港当代艺术慈善选拔展入围艺术家(20名),其入围之作品将被展览。奥比斯“艺术爱心”奖品。
参赛守则:
参赛者必须遵守主办机构的要求与安排,并与主办机构,支持机构,赞助机构及评审委员会配合,使本活动得以圆满完成。不欢迎涉及政治及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内容。被邀请者可自由参赛。经主办机构执委会决定,本章程可予以更改。如有争议发生则友好协商。主办机构拥有对本章程内容的最後解释权。
查询及联络方法
亚洲国际当代艺术文化促进会
地址: 火炭禾盛街10-16号海辉工业大厦705室
电话: (852) 2690 4902 / 6674 0130 / 86-13681836630
传真: (852) 2690 0667
电邮: info@aicacia.org (谘讯通讯)/ aicacia@126.com (资料传送)
网址: www.aicacia.org |